申命记 4:9-13 新译本 (CNVS)

9. “你只要自己谨慎,又要谨守你的心思,免得你忘了你亲眼看见的事,又免得这些事在你有生之日离开你的心;总要把这些事传给你的子子孙孙,

10. 免得你忘了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的那天。那时耶和华对我说:‘你要为我召集众民,我要叫他们听我的话,使他们在那地上生活的日子,可以学习敬畏我,又可以教训自己的儿女。’

11. 那时,你们走前来,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烧着,火焰冲天,又有黑暗、密云和幽暗。

12. 耶和华从火中对你们说话;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象;只有声音,

13. 把他的约,就是他吩咐你们遵守的那十条诫命,向你们宣布出来;又把它们写在两块石版上。

申命记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