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28:21-24 新译本 (CNVS)

21. 为那七只公羊羔,每只要献一公斤;

22. 还要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

23. 除了早晨的燔祭,就是常献的燔祭以外,还要把这些祭物献上。

24. 一连七日,每日都要献上这样的祭物,给耶和华作馨香火祭的食物,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的。

民数记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