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5:3-7 新译本 (CNVS)

3. 或有人摸了人的污秽,他没有留意沾染了甚么污秽;他一知道,就有罪了。

4. 或有人嘴唇轻率发誓,无论是出于恶意或是出于好意,他没有留意起了甚么誓;他一知道,就有罪了。

5. 如果他在任何一件事上犯了罪,就要承认自己所犯的罪;

6. 他要为所犯的罪,把赎愆祭带到耶和华面前当作赎罪祭,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绵羊羔或山羊;祭司就为他的罪行赎罪。

7. “他的经济能力若是不够献一只羊,他就要为所犯的罪,带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到耶和华面前作赎愆祭,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利未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