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1:15-18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15. “人若有两个妻子,一个是他宠爱的,另一个是失宠的,她们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他失宠妻子生的;

16. 到了分产业给儿子的时候,不可将自己宠爱的妻子所生的儿子立为长子,在他失宠妻子所生的长子之上。

17. 他必须认失宠妻子所生的儿子为长子,在所有的产业中给他双分,因为这儿子是他壮年时生的,长子的名分应当是他的。”

18. “人若有顽梗忤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然惩戒他,他还是不听从他们,

申命记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