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7:14-18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14. 他要从每一种供物中拿一个饼,献给耶和华为举祭,是要归给那洒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15. 为感谢而献的平安祭的肉,要在献祭当天吃,一点也不可留到早晨。

16. 若所献的是还愿祭或甘心祭,要在献祭当天吃,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17. 第三天,所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焚烧。

18. 第三天若吃平安祭的肉,必不蒙悦纳,所献的也不算为祭;这祭物是不洁净的,凡吃这祭物的,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利未记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