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7:11-17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11. “献给耶和华平安祭的条例是这样:

12. 若有人为感谢献祭,就要把用油调和的无酵饼、抹了油的无酵薄饼,和用油调匀细面做成的饼,与感谢祭一同献上。

13. 要用有酵的饼,和那为感谢而献的平安祭,与供物一同献上。

14. 他要从每一种供物中拿一个饼,献给耶和华为举祭,是要归给那洒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15. 为感谢而献的平安祭的肉,要在献祭当天吃,一点也不可留到早晨。

16. 若所献的是还愿祭或甘心祭,要在献祭当天吃,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17. 第三天,所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焚烧。

利未记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