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 2:11-16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11. 我到了耶路撒冷,在那裡住了三天,

12. 然後在夜間起來,帶著幾個人出去。上帝感動我要為耶路撒冷做的事,我沒有告訴任何人。除了我騎的牲口外,我們沒有帶其他牲口。

13. 我穿過谷門,朝龍泉的方向走到糞廠門,在那裡察看耶路撒冷倒塌的城牆和被燒毀的城門。

14. 我又往前走到泉門和王池,我騎的牲口無法通過那裡,

15. 我就乘夜沿溪而上,察看城牆,然後轉身取道谷門回城。

16. 官員不知道我到過哪裡,做過何事,因為我還沒有向猶太人、祭司、貴族、官員和其他要參與這工程的人透露我的計劃。

尼希米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