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8:21-23 新譯本 (CNV)

21. “至於利未的子孫,我已經把以色列中所有的十分之一,賜給了他們作產業,這是為酬報他們在會幕裡辦理的事務。

22. 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走近會幕,免得他們負罪而死。

23. 唯獨利未人要辦理會幕的事,要擔當他們的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條例;在以色列人中,他們不可有產業。

民數記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