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9:4-7 新譯本 (CNV)

4. 你們不可轉向偶像,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5. “如果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要使你們所獻的蒙悅納。

6. 祭牲的肉,要在你們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如果有剩下的,到了第三天,就要用火燒掉。

7. 如果在第三天吃平安祭肉,這祭肉已經成為不潔淨,不蒙悅納。

利未記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