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24:11-14 新譯本 (CNV)

11. 你清楚知道,自從我上耶路撒冷去禮拜,到現在還沒有十二天;

12. 無論在殿裡、會堂中或城裡,他們都沒有看見我跟人辯論,或煽動群眾作亂,

13. 也不能向你證明他們現在控告我的事。

14. 但有一件事我要向你承認,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這道,我正是根據這道來敬拜我祖先的 神的。一切律法和先知所記的,我都相信。

使徒行傳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