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2:9-13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9. 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輕忽了,因此擔罪而死。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10. 「凡外人不可吃聖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聖物;

11. 倘若祭司買人,是他的錢買的,那人就可以吃聖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12. 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

13.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或是被休的,沒有孩子,又歸回父家,與她青年一樣,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利未記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