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這地在以色列中必歸王為業。我所立的王必不再欺壓我的民,卻要按支派將地分給以色列家。
9. 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的王啊,你們應當知足,要除掉強暴和搶奪的事,施行公平和公義,不再勒索我的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0. 「你們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罷特。
11. 伊法與罷特大小要一樣。罷特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伊法也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都以賀梅珥的大小為準。
12. 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為你們的彌那。
13. 「你們當獻的供物乃是這樣:一賀梅珥麥子要獻伊法六分之一;一賀梅珥大麥要獻伊法六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