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5:4-23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5. 謙和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土地。

6.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7.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

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

9. 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

10. 為義受迫害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迫害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12. 要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很多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迫害他們。」

13. 「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它不再有用,只好被丟在外面,任人踐踏。

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 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17.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

19. 所以,無論誰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人也這樣做,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並如此教導人的,他在天國裏要稱為大。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天國。」

21.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須受審判。』

22.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懷恨,

馬太福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