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5:16-20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16. 因一人犯罪而來的後果,也不如賞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掌權,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他們生命中掌權嗎?

18. 這樣看來,因一次的過犯,所有的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所有的人也就被稱義而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20. 而且加添了律法,使得過犯增加,只是罪在哪裏增加,恩典就在哪裏越發豐盛了。

羅馬書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