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9:16-19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16. 若有人懷惡意,起來作證,控告他人犯法,

17.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與審判官面前,

18. 審判官要細心調查。看哪,證人作的是偽證,要用偽證陷害弟兄,

19. 你們就要對付他如同他想要對付的弟兄一樣。這樣,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

申命記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