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28:10-13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10. 除了經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澆酒祭之外,這是每一個安息日當獻的燔祭。」

11. 「每月初一,要將兩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小公羊,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12. 為每頭公牛,要用十分之三伊法調了油的細麵作為素祭;為那隻公綿羊,要用十分之二伊法調了油的細麵作為素祭;

13. 為每隻小公羊,要用十分之一伊法調了油的細麵作為素祭。這是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民數記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