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 16:25-29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25. 因耶和華本為大,當受極大的讚美;他在萬神之上,當受敬畏。

26. 因萬民的神明都屬虛無;惟獨耶和華創造諸天。

27. 有尊榮和威嚴在他面前,有能力和喜樂在他自己的地方。

28. 民中的萬族啊,要將榮耀、能力歸給耶和華,都歸給耶和華!

29. 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他,拿供物來獻在他面前;當敬拜神聖榮耀的耶和華。

歷代志上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