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我們既然接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就更應該接受了,因為這是神的見證,就是神為他的兒子所做的見證。
10. 那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裡面;那不信神的,就把神當做說謊者,因為他不相信神為自己的兒子所做的見證。
11. 這見證就是:神把永恆的生命賜給了我們,並且這生命在他兒子裡面。
12. 那有了神兒子的,就有了這生命;那沒有神兒子的,就沒有這生命。
13. 我把這些事寫給你們信神兒子之名的人,好讓你們知道:你們有永恆的生命。
14. 我們對神所懷的確信是這樣的:如果我們按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垂聽我們。